2023-11-08
爱沙尼亚2024年电子烟消费税新税率即将生效
近日,爱沙尼亚海关官网更新了印花税相关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供消费的烟草制品(包括替代烟草制品)必须加盖重新设计的印花税票,从该日起,使用旧设计印花税票的烟草制品将不允许再销售。
同时从2024年1月1日起,新的、更高的消费税税率也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烟草制品。
从2024年1月1日起,香烟的固定消费税税率将提高到每1支香烟0.1005欧元,比例税率将提高到香烟最高零售价的30%,但不低于每支香烟0.1691欧元。烟草的消费税税率将提高到每公斤112.40欧元,烟草固体替代品的消费税税率同样是每公斤112.40欧元。烟油的消费税将增加到每毫升0.21欧元,其他替代烟草产品的消费税将提高到每克0.21欧元。
根据《消费税法》(ATKEAS)第28(4¹)条规定,如果新设计的印花税与新的更高消费税税率同时引入,则新印花税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后,不允许在消费税仓库外销售或储存标有旧税票的产品,新旧过渡期为3个月。从4月1日起,将禁止在消费税仓库外销售和储存旧税标的烟草制品。
目前电子烟被爱沙尼亚划分为替代烟草制品,只对烟油部分征烟草消费税。从欧盟成员国进入爱沙尼亚的替代烟草制品被视为已在成员国缴纳消费税。此前,爱沙尼亚通过了政府提出的《酒精,烟草,燃料和电力消费税法》和《酒精,烟草,燃料和电力消费税法及其他法案修正案》,法案规定,香烟和替代烟草消费税近年来每年上涨5%,2024-2026年将继续以同样的幅度上涨。未来三年,烟油的消费税也将每年增加5%,雪茄和雪茄的最低消费税也将同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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