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涉电子烟刑事案,主犯被判刑5年3个月

11月30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结1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犯罪嫌疑人因违规倒卖电子烟被判刑五年三个月,并处...

11月30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结1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犯罪嫌疑人因违规倒卖电子烟被判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曹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烟油、烟碱等关键原料及电子烟机芯和相关辅料,并自行设计成外观为“暴力熊”“奶茶杯”等样式,在广东某地租用厂房和库房组织人员进行生产、组装、存储、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产品,后经网络销售链条销售至武汉市江夏区。

公安人员在现场查获电子烟制品6.7万支,价值近千万元。经检验,查获的电子烟产品均为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伪劣电子烟。

江夏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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