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6
韩国:一烟油公司败诉,被判缴纳252亿韩元烟草税
25日,针对电子烟烟油进口企业某公司对取消卫生福利部征收的国民健康促进费用提出的诉讼,韩国首尔行政法院作出了对原告不利的判决。
诉讼背景是自2017年起至2020年7月31日,该公司(中企)被指控从中国进口液态尼古丁原液。并以烟草大茎提取的尼古丁名义进行了进口申报,此类产品未被列入《烟草业务法》第二条的规管范围(不用缴纳相应的进口税款)。
然而,到了2019年11月,韩国审计院长向海关总署长报告称,该进口商的尼古丁很有可能实际上是从烟叶中提取的。他还指出,由于海关等未对进口申报单附带的生产企业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调查,因此存在逃税问题。
关税调查后,首尔海关局长随后向该公司发出了个人消费税、增值税及相关滞纳金的征税通知,被首尔海关局处以约252亿韩元(约1.363 亿RMB)的国民健康促进基金,并驳回了征税决定的前置复审申请。
2021年12月,该企业向首尔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卫生福利部征收252亿韩元国民健康促进费用。
2024年2月25日,首尔行政法院25日宣布,驳回了原告提起的关于取消国民健康促进税的诉讼,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法院表示,“被告已经证明有争议的尼古丁成分含有烟叶,其程度是合理的。”并补充说,“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这一点。”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业界对于加强监管和确保税收公平性的呼声日益高涨。该案件也将为韩国地区的电子烟油经营提供经验和诉讼判例。
*国家健康促进税是韩国政府向烟草销售商征收的税款,用于促进反吸烟。对于尼古丁液体,每1毫升收费525韩元(约2.83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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