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加热烟非法展示 或面临罚金高达千万

台湾新法案全面禁止电子烟及未经风险评估的加热烟草制品

13日,新北市卫生局接到公众举报有商家举行非法烟草产品展示活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疑似非法进口的加热烟组合部件,该行为涉嫌违反《烟害防制法》第15条第1款第3项规定,可被处以1000万元至5000万元新台币(约224万元至11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卫生局向烟草业者发出严正警告,不要以身试法。

根据新北市卫生局的说明,《烟害防制法》的最新修订已于2023年3月22日正式实施,该法案全面禁止电子烟及未经风险评估的加热烟制品,包括制造、进口、销售、供应、展示、广告以及使用等一系列活动,旨在加强对烟害的管制,并对违反者施加更重的罚款。

新北市卫生局此次行动,旨在提醒烟草业者和公众,任何烟草产品的使用和销售都必须严格遵守《烟害防制法》的规定,以确保公共健康不受烟草制品的危害。卫生局将继续加强监管,防止非法烟草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民众免受烟害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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