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7
越南:正式将加热烟草纳入《烟草法》监管范围
越南已将加热烟草正式定义为烟草产品
根据2012年颁布的《烟草危害预防和控制法》,越南政府已经正式确认加热烟草为烟草产品,因此这些产品将受到相同的法律规制。该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全或部分由烟草成分制成的产品均属于烟草产品范畴。这一定义使得加热烟草与传统香烟一同被视为烟草产品。
越南多个部门,包括工业和贸易部以及卫生部,正在合作制定和完善针对这些新型烟草产品的管理法规。此外,越南还参照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的规定,该公约也将加热烟草定义为烟草产品,并推荐各国根据国家法律及FCTC规定进行管理。
在最近的政策研讨会和国家管理工作报告会议上,有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强调了制定和实施针对电子烟和加烟草的具体管理措施的重要性。国民议会代表Phạm Khánh Phong Lan指出,现行法律完全有能力应对市场上出现的新型烟草产品。
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其195个成员国中已有184个根据现行法律对加热烟草实施管理政策。越南的这一法律举措标志着对健康防护法规的进一步加强,也显示了该国在全球烟草控制努力中的积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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