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建议暂时禁止电子烟,试点加热烟

由于缺乏具体规定,执法机构目前只能进行行政处理

2024年5月6日,据越南金融时报消息,越南工贸部向国会社会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涉及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工贸部建议,在尚未制定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暂不允许电子烟产品在越南市场流通。

工贸部在提交给国会社会委员会的文件中明确表示,由于缺乏管理政策,越南烟草总公司尚未开始进口和销售加热烟和电子烟。

目前在管理这类新型产品方面存在法律空白,与此同时,走私和使用这些产品的情况非常复杂,现有的处罚措施还不够有力。

由于缺乏具体规定,执法机构目前只能进行行政处理,对个人的最高罚款为5000万越南盾(约1.4万RMB),对组织的罚款则高达1亿越南盾(约2.8万RMB)。

此外,像对待走私烟草产品那样的刑事处罚措施尚未实施。例如,走私外国香烟超过1500包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工贸部还提到,他们已向政府提交了两份关于制定新一代烟草产品管理政策的报告。该部计划将新一代烟草产品纳入代替2013年第67号法令的修订案范围,以便实施适当的管理形式。

多年来,新一代烟草产品尚未受到监管,也没有正式地、合法地在市场上流通,却在黑市和互联网上销售。

由于缺乏管理措施和强有力的处罚措施,非法营销和广告活动横行,违反了法律规定,对公众健康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工贸部建议完善电子烟的政策和法律,并建议卫生部研究并提出适当的管理政策,以评估这类新产品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

关于新型烟草产品的管理问题,工贸部工业局副局长吴开翰(Ngo Khai Hoan,音译)表示,该部已建议政府采纳政策:

  • 建议总理允许对加热烟进行为期两年的生产、进口和流通试点,根据《烟草危害预防法》的规定进行。
  • 对于电子烟,工贸部建议总理指派该部与卫生部共同成立一个工作组,研究并提出电子烟的试点管理政策,以供总理审议和决定。
  • 在尚未制定政策的情况下,工贸部建议暂不允许电子烟产品在越南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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