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建议政府暂时停止新型烟草管理的法令

工贸部强调:尚未批准任何企业进行新型烟草的经营和网站注册通知

2024年6月5日,据越南人民军报消息,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针对工贸领域展开了质询。工贸部长在回应质询中强调:

  • 工贸部尚未批准任何企业进行新型烟草的经营和网站注册通知;
  • 已建议政府暂时停止新型烟草管理的法令,直到卫生部对该产品的危害作出正式评估,且总理已接受。

具体质询问答过程如下

陈氏青蓝(Trần Thị Thanh Lam)代表在质询中指出:

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在越南尚未得到官方认可,但在市场上尤其是网络空间中却泛滥销售,严重影响了人民,特别是年轻人的健康。目前市场上的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产品大多是走私品,来源不明。

陈氏青蓝代表要求工贸部长阐明工贸部在市场管理中的国家管理责任。

阮鸿延(Nguyễn Hồng Diên)部长回应称:

烟草经营是一个有条件的经营行业,受到《烟草危害防控法》和第67号法令的调整。

当前法律尚未对新型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草)作出具体定义,导致在对这些产品的国家管理工作中存在法律空白。

没有管理政策,工贸部尚未批准任何企业进行新型烟草的经营和网站注册通知。

同时,工贸部已指示市场管理部门在河南、北宁和河内等地加强打击和处理大量严重违法案件。

未来工贸部将与相关部委协调,建议有关部门出台严格的管理政策,建立对电子烟的明确管理机制,弥补法律空白,为各部门和地方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建议地方党委和政府分配适当资源,有效实施《烟草危害防控法》及其关于电子烟的相关规定。

此外,工贸部将继续指示市场管理部门配合地方职能机构,加大检查力度,严厉处理违规组织和个人,并与389指挥部、海关、边防和地方政府等部门紧密配合,落实总理在第47号指令中的指示,以更好地管理市场上泛滥的电子烟和加热烟草。

阮鸿延部长强调:
对于传统烟草和新型烟草的违法行为主要是走私,因此职能部门需要在边境进行阻止,一旦进入内地,管理就变得困难。

工贸部还将与卫生部、教育培训部和信息传媒部合作,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同时,要强调地方政府在国家管理中的责任。

阮英智(Nguyễn Anh Trí)代表质疑:

对于新的烟草走私防控措施是否有效,电子烟吸烟率大幅上升,电子烟和新型烟草的销售和生产率也在上升。他还质疑工贸部是否会继续试点进口新型烟草,以及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填补电子烟管理中的法律空白。

阮鸿延部长回应:

始终坚持保护人民健康的观点,工贸部已建议政府暂时停止新型烟草管理的法令,直到卫生部对该产品的危害作出正式评估,且总理已接受。

并再次强调,工贸部尚未批准任何代理商或网站流通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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