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2家电子烟销售商因广告被罚款5万欧

两家公司在线上和线下发布产品广告以及宣传电子烟危害更低

7月17日,据拉脱维亚新闻网站报道拉脱维亚消费者保护中心 (PTAC) 决定对两家电子烟和尼古丁口袋的销售公司——SIA “Coss” 和 SIA “Nord Snus” 各处以 50,000 欧元的罚款,理由是这些公司在商业实践中存在不正当行为。PTAC 要求这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这些不正当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PTAC 发现这些公司违反了关于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广告的法律规定。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1. 发布禁止的广告:在互联网上(包括 Instagram、TikTok 和 Facebook)发布电子烟、填充瓶和尼古丁袋的广告。
  2. 广告展示位置不当:在专卖店中以消费者从购物中心入口就能看到的方式展示广告。
  3. 误导性信息:发布了电子烟比传统烟草制品危害更小的误导性声明,如“电子烟至少比吸烟少危害95%”。
  4. 不当宣传:使用引用其他国家研究结果的声明,使消费者误以为电子烟是“健康”产品或有助于预防疾病。
  5. 违规展示:广告中展示了吸烟和使用烟草替代品及无烟烟草制品的人,违反了法律规定。

PTAC 强调,不应在商业实践中提供电子烟比烟草制品危害更小的信息,尤其是考虑到电子烟的长期健康影响尚未完全研究清楚。

PTAC 认为这些公司的不正当行为影响了大量消费者,包括大量的青少年和儿童。

此外,两家公司在社交媒体上的广告被认定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影响尤其严重。

为TikTok 上自动播放的视频广告容易被未成年人看到,引发他们对这些产品的兴趣,进而促使他们购买或说服父母购买。

考虑到违规行为的范围、性质、持续时间(SIA “Coss” 至少6个月,SIA “Nord Snus” 至少一年)、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响、违规情节以及对消费者健康的潜在风险和危害,PTAC 做出了这些罚款决定。

这些决定可以在生效后一个月内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上诉。

* SIA 是拉脱维亚的有限责任公司(SIA,Sabiedrība ar Ierobežotu Atbildību)的缩写

来源本站的文章为原创内容,其版权及许可使用权归属本深圳见时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复制、转载或其他方式使用原创文章,需授权并注明来源;来源为摘录或转载第三方信息的文章,其版权归属原媒体及作者,请勿直接转载。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近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