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美国:法院撤销“ELF”商标禁令,案件发回重审
8月15日,据专利新闻网站IPWatchdog报道,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对VPR Brands诉深圳威铂利科技有限公司“ELFBAR”侵权其“ELF”商标一案做出新裁决,撤销了下级法院对VPR Brands, LP授予的初步禁令,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案件背景
VPR Brands于佛罗里达州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威铂利的“ELFBAR”品牌电子烟产品可能引发市场混淆,从而侵犯其“ELF”商标。为此,VPR迅速向法院申请了初步禁令,要求禁止威铂利继续销售相关产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威铂利提出抗辩,称VPR的“ELF”商标因违反“非法使用原则”而无效。
威铂利指出,VPR在销售其电子烟产品前未能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必要授权,这使得其商标使用不合法,从而导致商标注册无效。
尽管威铂利提出了相关证据,地方法院最终还是批准了VPR的初步禁令,但拒绝对威铂利的非法使用抗辩进行深入分析。
法院认为,审查非法使用问题应由FDA负责,而非由法院直接判断。
美国联邦法官在2023年2月23日下令深圳威铂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奇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停止在美国销售其ELFBAR电子烟。
上诉及裁决
威铂利随后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CAFC在审理后认为,地方法院在解释相关法律原则时存在错误,未能对威铂利提出的证据进行充分评估。
CAFC强调,根据“非法使用原则”,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必须合法,这一原则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及其他法院的判例中得到支持。
然而,地方法院未能正确应用这一原则,导致其初步禁令的裁决存在法律错误。
CAFC最终决定撤销地方法院的初步禁令,并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
法院指出,下级法院应重新评估所有相关问题,包括威铂利的非法使用抗辩以及初步禁令的适用条件。
案件影响
CAFC的裁决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法律指导,但并未直接判定威铂利的抗辩是否成立。
下级法院在重新审理此案时,将需要对威铂利提出的证据进行更为详尽的分析,以决定“非法使用原则”是否适用于本案。
此次裁决不仅影响到VPR Brands和威铂利之间的商标纠纷,也为电子烟行业中涉及FDA监管的商标使用问题树立了新的法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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