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6
澳大利亚:新规10月1日进入新阶段 部分州收紧政策
9月26日,据SMH报道,西澳大利亚(Western Australia)政府宣布了一项新的电子烟销售禁令,规定药房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不得销售电子烟。
在澳大利亚新规10月1日启用新规则之前,塔斯马尼亚州、西澳等州级政府通过立法收紧电子烟政策,预计在联邦级别的电子烟监管基础上采取更严格措施。
目前暂未公布禁令生效的确切时间,但政府代表表示出台法规是当前的优先事项。
政策背景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2024年治疗用品及其他立法修正案(电子烟改革)》对电子烟进行监管,澳大利亚从2024年1月1日起,电子烟监管的变化将分阶段实施。电子烟包括电子烟物质、电子烟配件和电子烟设备。
根据该法案,从2024年10月1日起:
- 含尼古丁或不含尼古丁的治疗性电子烟将在药房环境中向18岁及以上的患者供应,无需处方。
- 尼古丁浓度为20 mg/mL或以下的治疗性电子烟,将在药剂师评估其临床适用性时向18岁及以上的澳大利亚患者供应,无需处方。
- 未满18岁的患者和/或尼古丁浓度超过20 mg/mL的治疗性电子烟仍需医生或护士的处方,具体视各州和领地的法律而定。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禁止向未满18岁的人供应任何电子烟。
药剂师协会为新法提供指南
据Australian Pharmacist官方发布的通知,联邦立法改革的下一阶段将于10月1日生效,新法包括将含有尼古丁的治疗性电子烟列入《药品标准》, 药剂师协会(PSA)更新了为尼古丁依赖患者提供支持的指南。
指南介绍了澳大利亚联邦即将实施的电子烟立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剂师在提供含尼古丁的治疗性电子烟时的责任与要求。重点包括电子烟不能由第三方代领、药剂师有转介患者的义务、必须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以及治疗性电子烟不能用于娱乐或作为首选治疗手段等规定。
澳大利亚药房协会西澳分会也对西澳政府的新法表示欢迎,并强调电子烟对健康的负面影响已有充分记录,药房协会不支持在无处方情况下销售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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