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计划出台更严法规 限制公共场合使用电子烟

虽然新规具体生效日期尚未确定,卫生部表示,可能于明年实施

12月10日,拉脱维亚广播电台消息欧盟就业、社会政策、健康与消费者事务委员会(EPSCO)通过新建议,倡导扩大对电子烟等设备电子烟的公共暴露限制。尽管拉脱维亚现行法规已较严格,其卫生部仍计划提出进一步限制措施,包括禁止在住宅窗户旁使用电子烟。

根据现行规定,拉脱维亚已禁止在阳台、楼梯间、火车站台、公交候车亭以及包括教育机构和工作场所在内的公共区域内使用电子烟。

未来可能进一步禁止在住宅窗户、工作环境、公共场所及餐饮场所内使用电子烟。

卫生部议会秘书阿尔秋姆斯·乌尔舒尔斯基斯(Artjoms Uršuļskis)表示,这一措施旨在保护公众免受烟雾和电子烟的影响。他提到:“虽然阳台吸烟已有规管,但我们或需针对住宅窗户制定相应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公众不受烟雾和电子烟的危害。”

尽管法规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但可能于明年列入议程。目前,违反吸烟规定者将面临警告或最高100欧元的罚款。

虽然新规具体生效日期尚未确定,但拉脱维亚卫生部表示,可能于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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