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布拉斯加州自建授权登记,每款费用75美元

授权州政府建立自己的授权电子烟登记册法案得到立法机构批准

28日上午,内布拉斯加州的一系列立法提案获得了立法机构的最终批准,其中包括针对电子烟产品,授权州政府建立自己的授权电子烟登记册等电子烟监管措施。

立法草案现将提交给州长吉姆·皮伦签署,在州长不反对的情况下,提案将在立法机关休会(4月18日)后三个月成为法律并生效。也就是最快可能今年下半年完成立法程序。

该草案为第1296号法案,由参议员贾娜·休斯(Jana Hughes)提出的,该法案将要求内布拉斯加州建立自己的授权电子烟登记册,而不再依赖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联邦名单。休斯表示,这很有必要,因为联邦政府在监管和安全方面已经掉链子了。

并且该提案将终止线上或通过电话购买电子烟的邮递方式,要求在州内亲自取货。提案还包括多项条款,旨在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广告,禁止以下电子烟包装或电子烟广告:

  • 描绘卡通式的虚构人物,模仿主要以娱乐未成年人为目的的人物。
  • 模仿或模仿主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产品的商标或商业外观。
  • 包含主要用于向未成年人推销产品的符号。
  • 包含名人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该提案还规定:在内布拉斯加州申请认证的费用为75美元/每种类型或型号的电子烟(含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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