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已拒绝8家,政府透露加热烟草产品授权进度

HPA警告公众使用和销售未经政府批准的电子烟产品将面临严厉处罚

7月26日,据台北时报消息,中国台湾健康促进署 (HPA) 近日发出警告,提醒公众使用和销售未经政府批准的电子烟产品将面临严厉处罚。并透露了目前加热烟草产品授权申请审核进度:12家实体申请,已拒绝8家,4家待定。

这一警告是在中国国民党 (KMT) 团体本月初公布的安全监控录像引发关注后发出的,录像显示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庄瑞雄 (Chuang Ruei-hsiung) 在立法院走廊使用加热烟草产品。

健康促进署署长吴昭军 (Wu Chao-chun) 引用最新修订的《烟害防制法》 (Tobacco Hazards Prevention Act) 表示,未经政府批准,任何新型烟草和尼古丁产品的使用或分发均属违法行为。

根据该法,制造、进口、销售、供应、展示或广告未经授权的新型烟草产品,最高可处以500万元新台币 (约152,263美元) 的罚款,而使用者则可能被罚款1万元新台币(约等于305.58美元)。

吴昭军还透露,自修订案生效以来,已有12家商业实体向健康促进署提交了加热烟草产品的授权申请。

截至目前,其中8家公司的申请已被拒绝,而剩余4家公司中的2家则被多次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以完成评估。

健康促进署已委托一个由毒理学、公共卫生和成瘾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评估特定加热烟草产品的授权请求。

健康促进署烟草控制处负责人罗素英 (Lo Su-ying) 表示,该小组已召开了30次会议,确保所有申请人只要提供所有必要信息,都能得到公正的评估。

罗素英补充道,评估过程虽然耗时,但健康促进署的主要责任是保护儿童和公众的健康,必须在接受制造商的声明前执行严格的标准。

由于此原因,一些公司被要求提供额外数据,这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的时间。

此外,地方卫生当局已被指示调查任何政治人物和名人涉嫌使用加热烟草产品的事件。

关于新型烟草产品的市场营销和销售限制、烟草税收征集及其他监管事项,将在所有申请评估完成后适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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