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正面回应FDA营销拒绝令:已上诉

已就FDA针对其6种受欢迎的SMOK(电子烟产品及其配件)的营销拒绝令提出上诉

18日,SMOK(IVPS)官网发布声明,正面回应16号美国FDA对SMOK22款电子烟产品发布营销拒绝令(MDO)事件。

该声明称:已就FDA针对其6种受欢迎的SMOK(电子烟产品及其配件)的营销拒绝令提出上诉。该上诉由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一家SMOK产品分销商参与,向位于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的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中SMOK所属公司深圳艾维普思(IVPS)对于FDA新闻稿采取“确定SMOK申请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允许销售这些产品对于保护公众健康是适当的”、“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数据来描述成分交付、产品稳定性和产品滥用责任。”这样的说法表达强烈质疑,并提出,IVPS在其申请上的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在产品有害和潜在有害成分气雾剂测试,体外毒理学测试和毒理学分析等测试上与世界领先的实验室合作。

近期FDA在电子烟PMTA申请上也受到了质疑,1月3日,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以9-5的裁决推翻了FDA要禁止两家烟油厂家(Triton和Vapetasia)销售其产品的决定,称FDA在禁止两家油厂的营销方面的决定是武断的。

相信这一判例,也为SMOK应对FDA的MDO令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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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对22款SMOK电子烟产品发布营销拒绝令(MDO) (seesmo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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